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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天府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来源:泸州老窖天府中学     发布时间:2016-01-20 09:26:45

泸州老窖天府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保卫科对校门实行全天24小时的管理。

2、学生进、出校门应具备相应的手续,门卫人员认真查验相手续,齐备后予以放行。所有住校学生无班主任亲笔签批和安办盖鲜章的临时假条不得出校门。走读学生凭安办审核盖章后的《走读证》在上放学时段进出校门。周末外出补习的学生凭当周班主任签字的《长期假条》进出校门。学生出校门,不得电话请假。家长不能随意带学生出校门。在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任何学生不准出校门,有迟到和有特殊早退的学生在门卫做好登记。

3、进出校门凭证不可转借、转让,一经查实将收到纪律处分;无理取闹或强行进出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要责任自负。

4、家长及亲友进入学校应有主动出示能标明身份的证件并作好详细登记,否则,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入内。

5、教职工来客和家长来访,门卫应查询核实。到校办事人员进入校园程序:电话联系所找教职工本人→经教职工本人同意→登记信息和进校时间→主动出示相应证件→核对后放行。

6、学校友邻单位及领导来校也应该主动接受查询;其它外来人员应无条件接受门卫查询并作好登记,经门卫允许后方可入校,如强行入校,情节严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报请派出所处理。禁止收购、买卖东西等闲杂人员进校。

7、骑自行车者进校下车推行,并将自行车停放到指定位置。家长接送学生的车、出租车、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只能停靠在校门外(特殊情况亦应向门卫说明情况,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8、学生不得带饭菜、烟酒和违禁物品进入校门内,不得到校门口饭店就餐,不得在围墙边购卖物品。

9、未经许可的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内;教职工车辆、后勤服务车辆凭安办核发的出入许可证进出校门。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后按交通标示规定线路低速行驶,注意避让学生,不得与学生抢行。外来办事车辆一律不得进校,均停放于校门前停车场。

10、外来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学校骑车、打球和进行影响学校工作、教学秩序的活动。

11、门卫应随时掌控校门外周边情况,有异常及时登记报有关领导解决。

泸州老窖天府中学

公安部“八条措施”

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人责任制。
二、在校园周遍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三、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四、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则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
五、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六、在学校、幼儿园周遍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七、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遍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八、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教育部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六条措施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提出六条措施如下:

一、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三、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四、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

五、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

六、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对由于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